首页

搜索 繁体

第一章 大城市(2)(1 / 23)

一年前,我来到了这座大城市,虽然人生地不熟,也没有先到一步的老乡帮忙接应,但这座大城市的街与巷,我并不陌生,因为早在十五岁时接触了那台放在学校三楼教室,布满灰尘与蜘蛛网会嗡嗡叫的桌上型电脑,我就用google街景功能逛遍了整座大城市。

这五年的时间,这座大城市似乎没有什麽变化,除了一些牛排馆或便利商店倒闭之外,巷弄的结构基本上差不多,我极强的方向感,配上在老家狂奔乱窜的经验,基本上我没有迷路过。

跟我一起来的两个老乡,马卡斯与林恩,他们像我一样都是来城市里打拼的,我们三个有斗志却没资源,我们这种人随便某所大学、某个市区都是一打一打的算。

身为乡下人,我们的资源与技术都b城市人差,但我们有的是灵活的脑袋,还有打不si的决心,至少我这麽认为。

当我在吃早饭告诉他们这个伟大的道理时,马卡斯抬了抬眉毛,一边用筷子戳着焦掉的蛋饼一边问:「b如说啥?」

他算是一个高大的男孩,起码在老家是这样的,b本国的平均身高还要高了几公分,理着流利的寸头,穿上西装,要说是一个上流社会的公子也不为过。

「b如我知道吃饭不一定要用筷子。」我看了一眼那堆可怜的蛋饼。

马卡斯抬起一边的眉毛,「可以用叉子。」我回答道。

「还有呢?」马卡斯说。他的声音低沉,富有磁x,依照大城市里的标准,应该是一口好听的嗓音,这可能要归功於他变声期时每天都在清喉咙,久而久之,就有了这样低哑的声音。

「吃龙虾也可以吃饱。」我耸了耸肩,接着把水煮蛋吞下肚。坐在我对面的林恩从始至终安静的吃着馒头。林恩b马卡斯矮一点,又更加瘦弱了,从侧面看过去十分单薄,算是一个普通的身材,他带着一副黑细框眼镜,还有一些刘海,有些大众,扔在人群里,恐怕是捞不出来的那种,但他身上却有一种特殊的气质,区隔了他与其他人,据我的推测,可能源自於他泛n成灾的多愁善感与极佳的文学天分。又或者是因为我认识他太久了,要不认得都有点困难。

林恩也是我们三个人中唯一有拿到高中毕业证书的人,却都没有大学毕业,或该说是,根本没有钱读大学;我差了三分就能拿到奖学金,本来以为我已经够扼腕的了,没想到林恩才差了零点六分就拿到奖学金了,顿时觉得心生安慰;而马卡斯则从来没给我们看过他的成绩单,我们就假设是考得好到不行吧,虽然连我自己都不相信。

每当我质疑他的成绩时,他总是告诉我们,千万不要质疑马大哥的话;虽然我们是同一届的,但他确实年纪都b我们大一些,因为他是十一月出生的,而我则是五月出生的,林恩b我还小他是八月出生的。

说老实话,马卡斯可能没有什麽太大的专长,但他很会说话,能把黑的说成白的,si的说成活的。所以我们通常都被他牵着鼻子走。三个人住在一起也是他提的,因为穷穷得富,此话很假,但我与林恩还是听了。

我稍微b较有主见一点,至少会反驳:「这是歪理呀,大哥。」

「虽然是歪理,但歪理也是理。」马卡斯说道,他一向如此,这句话不仅是他的至理名言,还是他的人生写照。

「毕竟省房租。」我说。

「没错!」马卡斯弹指。所以我们就被说服了,想来想去,我好像还贡献了一点口水。

最後这间扣掉厕所三坪左右的塌塌米小套房,後来我们不jg准的量过之後发现其实只有二点八坪,每个人最多只能有一坪的活动空间,还好我们的家具并不多,只有一张两人坐的沙发与一个很迷你茶几,连床垫都免了,反正打地铺习惯了,一路打到老好像也没什麽大不了的。

我们有办法这麽做,也是因为各自的家当都非常的少,我的个人物品用一个旅行袋就能概括完毕,一台十寸笔记型电脑,一支方案最便宜的智慧型手机,五套换洗衣物,还有一套纪念用的高中校服。林恩与马卡斯也差不多,差别在於林恩有一台x能很差的文书笔记型电脑,外加一支老人机,马卡斯则有一台平板与一支稍微b我x能差一点点的智慧型手机。

我会尽其所能地将所有东西放在显眼的位置,所以家里有点乱;原因有二,其一,是为了好找,对我来说这样更方便一些,其二是这样我才能迫使自己开始整理,虽然从来没有作用就是了。

晚上的时候,马卡斯与林恩睡在地板,我则睡在沙发上,并不是因为他们怜香惜玉,而是因为他们身子太大没办法睡在沙发上,反而是塌塌米,睡起来不至於太难受;说起来,我对他们还真不错,因为沙发不但太软又很小,让我常常落枕。今天就是落枕的一天,有时候我很好奇,既然时常落枕,为什麽我的身t还没有长出落枕的抗t。

我吃完了早餐,准备出门,套房的楼下有一间杂货店,是大城市里少数能够允许赊帐的店,而她对我们三人的容忍度又是非同小可,可能是因为她以为我们还是外宿的高中生吧。

不过

热门小说推荐

最近入库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