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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郑巴凛原名郑在勋(巴凛视角第一人称(1 / 2)

我叫郑巴凛,原名郑在勋,因为要带着面具生活,所以改名为正直。

我是一个捕食者,杀人是刻在骨子里的欲望,像普通人吃饭一样,不吃会感到饥饿。所以,捕食者,被视为危险的人。

某天,我正在享受我的晚餐,那是一个有着瓢泼大雨的夜晚,但这不能阻止我快乐地进食。但是——有一个人却要阻止我。

那是一个长得和我一模一样的人,他还说自己叫郑在勋,真是有趣。

既然有更好玩的事,我当然不会错过,我放弃了那个奄奄一息的人,对阻止我的人提出了要求,我明显在那人脸上看到了错愕。

我恶劣地笑了,我知道他一定会答应。

所以之后在看到他红肿的嘴唇和嫣红的眼尾时,我知道果然没做错。

我觉得他在隐藏,明明和我长着一样的脸,还说来自未来,既然是本体,怎么会没有杀戮的欲望呢?

我不断地试探他,挑衅他,可是他好像确实只想阻止我。

从凤怡家回来,猫不见了,他以为是我。

怪不得看到项链后如此惊讶,一开始确实是想用猫牙齿做的,但想到他,又放弃了。

看来他好像真的知道一些事。

但是无缘由的被怀疑,真是不爽。

而且到底是因为谁,我才这么隐忍,他还反过来怀疑我。

心里的怒火在燃烧,但我却笑了,笑得那么灿烂明艳。

所以故意激怒他,两人扭打在一起。

劲风卷起尘土在院子里飞扬,门框被碰撞地哐哐作响。

压抑的委屈不受控制地涌上眼眶,不想被看到这幅样子的我闭上了眼。

终是问出了那些压在心底的话语

会不会有来世

我会不会被爱

作恶这么多会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

那些往常最讨厌不屑一顾的问题,现在却迫切的想知道答案。

我一定不是真的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,我就是骗他的,就是装可怜博取同情。

谁稀罕,我不过是觉得他的反应有趣。

所以在看到他怔愣间露出的心疼,我知道得逞了。

之后又故意用恶劣的玩笑惹他生气,仓皇的掩盖起不经意展露的真心。

我还是不能消除杀人的欲望,但却不想对他下手,可能他让我本来平淡的生活增添了那么一点点滋味,只有一点点。我也确实好奇他之后会不会给自己惊喜。

所以,我没有杀他,而是选择了别人动手。

但是,好像又没有成功。怎么回事呢?明明在那人来之前,从没有失手过。

真的是我能力不行了吗?

真的是惊喜呢,还把我打晕了,我真是好心,竟然好能留他到现在。

不过,他还是生不起气来,竟然还觉得有趣。

算了,好不容易遇到个有趣的,留着就留着吧,偶尔逗逗他看他脸红的样子也不错。

所以,我又一次没有杀他。

我一次次给自己找借口,一直拖到不能再拖。直到他又一次阻止了我,我知道事情已经脱轨了,必须要动手了。当看到那道人影从成智恩家出来时,他握了握手中的刀

然后,我发现他下不了手。

不是因为长得一样,不是因为有趣,通通都不是

——我就是舍不得杀他。

开始抱着玩玩心态的他陷进去了。

明知你是我致命的伤,但我还是纵容你为所欲为,对你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。

家里的猫不见了,他又对我发火了,心里很恼火,他还说了oz的事,啊——更生气了怎么办?

不想压抑了,我急需一个发泄的出口。暴怒让我杀红了眼,看着身下人惨叫着挣扎,我感觉身体里的某个被压抑已久的开关终于又再次打开。

直到那人呜咽着咽气,我都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,不再给予反应的猎物让我失了兴致,我放手,看着残局,触目所及都是红,全是红色的,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场景了。

身体里的嗜血因子又被再次唤醒。

不满足,这些远远不够。

所以又找寻下一个猎物,当惨叫声再次响起,我在那人眼里看到了同样的惊悚,内心愉悦的声音更大了。

很快乐。

对,弱小的兔子就该露出这种神情,而不是敢对我大吼大叫。

手下的动作更快了,我看见绝望蔓上了兔子的眼眸,眼神渐渐无光,手下的躯体慢慢变凉。兔子终是两腿一蹬,脑袋一耷拉,没了气息。

我又逮了几只手无缚鸡之力的兔子,看着他们同款的无助绝望,我渐渐感到无聊,血液和哀嚎再也不能引起他的兴趣。

我回了家,又遭到了质问,现在的他真像一只急红了眼的兔子,一定很美味。

明明已经失了兴趣,但看到他,好像又来了欲望。

不想再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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