盛的晚餐。九岁那年,鸭梨终于感觉到,练剑到了一种无聊的尽头。
“鸭梨,过来!今天师父教你这套追魂夺命剑……”
“不学了。”他将手中的剑一扔,愤愤道,“所有的剑法都是一概的道理,我为什么要学一模一样的东西?”
此话一出,师父的眼中再次现出那股近乎可怕的金光。
“你说……剑法都是一样的?”
“当然!昨日你教我的那套狂风快剑,还有前天学的那个什么紫……紫茄子剑,大前天学的石……什么石头剑,都是一样的道理。我会了一样,第二样也没分别。我喜欢剑,可要是总练一样的剑,再喜欢也不行。”
小老头儿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腔子里狂跳,那声音简直震耳欲聋——他早该发现,这顺水而来的孩子本就是剑术上的奇才:先不说他今年九岁,已经显得长手长脚,善于奔跑,轻功上就一点即透,就说剑术,一天便能学完一套,是多少人学了半辈子也没有的速度!
但是……万一这孩子和他一样……被剑毁了一生呢?
不,不会的。这孩子天纵奇才,是万中无一的好苗子……这样的孩子,就是老天爷,也不忍叫狂风摧折,与他同代的武林英才,会尽数败在他的剑下!
他的期望没有落空。
在襄阳大较第五日的最终轮,少年站在武当掌门石鹤的身侧,还未褪去奶膘的脸颊上浮起两团兴奋的红晕,在震破苍穹的欢呼叫好声中,也笑了起来。
那柄为了五个卤肉包子换来的、锈迹斑斑带着破口的剑被他高高举起,在日头下映出一轮淡淡的白光。接着他高高兴兴地在更高的声浪中轻轻一抛——
那柄剑落入台下,不知道被谁争得——然后是他的包袱,落到了一个站在他身后的小道士怀中:“帮我拿着!”说罢,他单手一撑跳下擂台,在众人惊奇的目光中奔向一个方向——人们对于这样的少年英才有太多的宽纵,纷纷为他让路,使得他终于顺顺利利地找到了台下排行第十的程雪时。他的手犹带着一股淡淡的汗气,大剌剌地一把抓住了目瞪口呆的程雪时的手。
“走!我们庆祝去!”
程雪时脸上慢慢绽出一个大大的微笑。
“等会儿啊还有我!”“你可要请客啊!”“你怎么只拉人家程雪时的手啊冠军,拉拉我的。”
他话音一落,已经有这几日他结识的朋友们扑上他的后背,将他和程雪时一同撞了个趔趄,他们的手臂搭着彼此的肩膀,快快乐乐地在所有人的目送下,去找最合适的地方、喝最合适的酒去了。
“武当山的牛鼻子道士,和你们秃驴差不多一样无聊……不,还是比你们有意思些的。”王得意微笑道,仿佛正亲眼看着年少的时光在他眼前重现,“不过,很快就要到我问你的事情了。”
武当派的日子过得有些无聊。但是王亚离同程雪时、宋汀州、周夔、还有徐幺儿在吃过庆功酒后,相处得很好。他们都是在襄阳大较中得胜的小门小派弟子,一同拜入武当,甚或可以说是同窗。
魏陵三人,本是武当的内门弟子,看不惯王亚离仗着天赋过人,行事张扬,两个小团伙之间总有龃龉,以至于到最后居然到了两看两相厌、彼此见面都要互相绊一脚的地步。
一日,不知道他们三人从哪里打探到的消息,也是魏陵家中有些势力,竟派人去了关外,找到了那个皱皱巴巴的小老头儿。
一个关外来的土包子,居然能令掌门另眼相待,亲自教导!合该让大家伙儿都看看,这小子有个怎么样的出身!
不知道用了什么理由,编造了什么样的口信,小老头儿骑着一匹老马,走了一个多月,走到了襄阳。
关外的日子几乎与世隔绝,小老头儿穿着他打了补丁的旧袄子,背着他不再锋利的旧剑。在少年人下了早课后的欢笑声中,王亚离看见了他。
“宋大哥,老幺,周夔,这是我的师父!师父,这是我的兄弟们!”他脸上扬起大大的笑容,笑得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齿,几个少年新奇地眨巴着眼睛,魏陵三人在一旁看着,那表情几乎称得上非常精彩。他好像突然变回了那个小小的鸭梨,十五岁那年,师父对他说,我已没什么可以教你的了,但是师父还是那个师父,师父不等于剑。他突然明白了这个道理,不需要任何人来教,他爱剑,与爱师父,是两种不同的感情;他爱朋友们,类似于爱师父,如果有什么可以让他放弃了剑,只能是这样一种东西——这种让他又想笑又想哭的东西……
但从那以后,魏陵三人的恶行只变得越来越多。
一开始还只是些越来越过分的恶作剧,尔后在一次私下比武中,他们想要将周夔推下山崖。
“师父说我命坐七杀,杀心太重。”
王得意淡淡道,烛火将他的瞳孔映成深深的琥珀色。
“于是我让他们选。按照他们所选,我在魏陵身上划了九十九剑,他的两个跟班,一个被我剁掉了左手的小拇指,一个被我挑断了一根手筋——还是左手。”
那场少年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