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根性器一起在身后操弄,不知道他们感觉好不好,总之我感觉脑袋都快随着他们的顶撞融化成浆糊。
被操射之后,我迷迷糊糊间听到攻带笑的话语:“……你坚持的东西,也不过如此……”
下一秒,主角咬上我的肩膀,发丝落在我颈侧。
他咬得很用力,仿佛要把这块肉咬下来,血落在草地上,和我掉落的眼泪混在一块。
事后,主角还是沉默地抱我上楼洗澡,为伤口消炎。
我疲惫不堪,靠在他身上打瞌睡,他只是静静靠在沙发上,仰头看着天花板。
一夜无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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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两天主角都没怎么说过话,虽然我还是被他照料得无微不至,但他就像一朵乌云,满载的雨水不知道哪天会落下。
我安慰性地舔他的脸,他也会侧过头躲开。
而今晚,他没把我抱上床。
午夜醒来的我愣了片刻,轻手轻脚地打开房门,踏着自己最轻的步子,一步又一步,在没有一丝光线的房屋里走着,摸索到狗洞钻出去。
我真的很怕黑,但忍耐着恐惧出了屋子后,看着天上挂着的月亮,我简直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。
我放开了对自己的约束,拼命跑向铁门,跑着跑着,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想逃出这个地方,还是只是单纯想要这样狂奔。
做一只仅需讨好主人,承受主人疼宠的宠物其实很轻松。
但我不想这样。
跑下山后,我顺着记忆找到了回市区的路。我丝毫不敢停歇,直到跑得足够远才在路边睡了一觉,继续朝着目的地前进。
白天我一直在躲着人,毕竟一只没人牵引的大狗在市区乱跑,很容易被人抓走。
在这天傍晚,我到了公司楼下,下班的人从写字楼鱼贯而出。
再走十分钟路程就能到我住的公寓,地方不大,价格却很贵,我为了方便还是狠心租下这个房子。
我不过是随意地往门口看了一眼,瞳孔在看到一个人时猛缩。
说是人其实不太对,它不是人,但我潜意识里总是忍不住把它当人一样看待。
那是一只直立行走的哈士奇,它和我的同事们一块出了写字楼的旋转门,和他们说说笑笑。
没人觉得和一只穿着衣服的直立哈士奇说话有什么问题。
他们叫它,我的名字。
它是王戊。